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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小产权房法院怎样分割?详情咨询南京律师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22-02-22

  (一)小产权房是“房”, 具有房屋的一切物理属性,它与大产权房屋的使用性是一样的。夫妻离婚时争执最大的就是房屋,对该财产法院不分割显然不会定纷止争。

  (二)小产权房屋没有产权,也就是没有物权,但具有相应的财产权益,夫妻离婚时应对房屋本身具有的财产权进行分割。因为购买时也不是按照有物权的房屋价格购买的,所以分割时也不能按照物权价格来分。但房屋毕竟有一个增值因素,双方对小产权房屋的市场价可以进行议价,议价不成时可以进行重置价评估,要房的一方应给对方市场价一半的补偿。

  (三)小产权房屋的分割仅限于共同所有人,不具有对世权。在一些离婚、共有等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充分论证房屋的性质,明确说明分割的是财产权,且财产权益仅限于相对人,不具有对世权,避免当事人企图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的形式使小产权房得到合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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