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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典》看有没有离不掉的婚

来源:互联网作者:南京律师时间:2020-12-15

   有没有离不掉的婚呢?长期以来,很多朋友对于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有着许多误解,有些朋友认为,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而另外 一些朋友则认为,离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过程,甚至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因此宁愿忍气吞声地过着不幸福的家庭生活,也不愿意去离婚。

      刘睿律师认为,我国现行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离婚的条件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存在几类过错的情况下,一般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一方存在婚外同居、出轨、赌博或者吸毒等恶习、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等等。一般而言,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也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过因为工作、抚养子女、照顾父母等原因而两地分居的,不属于感情不和而分居,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确实很大。很多法院也会设立降低离婚率的指标,法官一般会通过调解试图让双方和好,如果双方不能和好撤诉,法官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在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但再次起诉后判决离婚的概率大大高于第一次起诉。不过,仍然有许多案例,法官仍然不准离婚,当事人必须起诉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根据笔者的了解,起诉到三次以上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有时候,这种旷日持久等待判决,必须在痛苦的婚姻中挣扎的感受让很多当事人不堪忍受,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从2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方提出离婚后判决不准离婚,经过一年分居后再次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也就是说,诉讼离婚这件事情最终加上了一个时限,当事人如果坚决离婚的,他/她将能够预期自己最终被批准离婚的大致期限,从而结束痛苦的婚姻,这有利于双方平心静气地处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有利于双方和平分手,一方想利用法律的繁琐程序彻底拖死对方的可能性不复存在,也减少了一方不堪忍受而发生恶性案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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