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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的领取》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5-09-27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情况下会涉及单位赔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而处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对于这一块的认识不不全面,那么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高工资的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否受12个月的限制?另外,解除劳动合同后,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金呢?


一、劳动者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情形

1)劳动者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3)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的;

4)用人单位因裁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愿意续签的;

6)单位宣告破产、被吊销执照或提前解散的;


二、经济补偿金不受12个月的限制

         高工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有上限,他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高工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相关法律: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小知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实际月工资为基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应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具体规定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实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一个月工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可见,对于劳动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只有按照其实际工作年限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说法,而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只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下给付经济补偿金时,才适用最多给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的限制性条款,其依据就是补偿金的标准已经超过正常标准的3倍,其补偿的数额已经起到补偿和惩罚的性质,而不在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予以补偿,以体现公平性和合理性的司法原则。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金?

     ( 一)主动提出离职无法领取失业金

     [案例1]小徐是新区一家外企的前台,从大学毕业后她先后换了好几份工作,每份工作持续时间都不长。偶尔的一次机会,小徐从朋友那听说如果在家待业找不到工作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虽然钱不多,但可以贴补家用了。小徐一合计觉得这样一来不但陪伴孩子的时间多了,而且还可以收取一笔零用钱,况且现在的工作小徐也觉得并不满意。于是没过几天小徐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失业满一个月后,小徐满心欢喜地拿着所有材料去劳动部门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保险,没想到却遭到了劳动部门的拒绝。

相关法律: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金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是本人主动提出离职,就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而除了这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之外,其他两个条件分别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因此,小徐的情况属于自动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证金的条件,所以才会遭到劳动部门的拒绝。


      (二)失业保险缴一年方可领取失业金

      [案例2]林先生是一家公司的网络运营专员。去年毕业后就进入公司,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由于互联网的冲击,林先生所在公司外销的订单急剧下降,公司外派到国外的员工都被调回,其中有三分之一辞职或被辞退了。随后公司内部文件下达,工龄不到两年的员工要裁减5名,公司会适当给予补贴,林先生就是其中一员。

      由于缺乏工作经验,林先生一直没找到工作,而房租又要继续缴纳。他听公司同事说,如果生活拮据可以去申请失业金。由于林先生是被公司辞退的,有公司出具的辞退证明单,并且在原单位,公司都为其正常缴纳五险一金。但最后林先生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林先生只缴纳了6个月的失业保险。


相关法律: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领取失业金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才可以享受。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计算一次,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林先生只缴纳了6个月的失业保险,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


(三)出现以下情况,领取失业金的人应该停止领取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6)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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